4青年涉刑毁星巴克咖啡店拒认罪 16岁男生另涉藏镭射笔等认罪
2020-08-03 16:32
4名年介12至19岁的男女涉于去年11月《禁面法》订立一个月当晚,闯入观塘东广场的星巴克咖啡店内,并破坏其玻璃柜,其中一名16岁男学生更被搜出镭射笔和伸缩棍。4人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否认刑事毁坏罪,延至12月10日开审,届时将传召9名控方证人;而16岁男生则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待审讯完结后始判刑。
被告依次为15岁女学生、12岁女学生、19岁无业青年黄宇轩及16岁学生翁浩斌。4人一概否认在去年11月5日,在观塘成业街东广场地下7号铺一间餐厅内,无合理辩解而损毁其玻璃柜。
翁承认于同日在观塘翠屏商场M2层「佳宝食品超级市场」外,管有镭射笔和伸缩棍。案情透露,一名目击者在返家途中见到6名年轻人、包括4名被告在餐厅外形迹可疑。其后警方在翁身上搜出涉案物品,遂以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将他拘捕。经化验后,确认伸缩棍由钢制成,透过重力操作;至于镭射笔则属第4级,如60米内照射眼睛,可造成伤害。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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