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检控12内地渔民涉在本港水域非法捕鱼

2020-10-17 20:46

下周一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下周一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渔护署人员今日起诉怀疑在大鹏湾水域进行非法捕鱼作业的内地船只上12名男子。

昨日约下午4时,渔护署人员在赤洲附近水域发现一艘内地船只怀疑正在进行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人员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并在船上检走一批渔获和渔具。该12名内地男子涉嫌从事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 171章)进行捕鱼活动今日被检控,星期一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为已登记的本地渔船。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6个月。渔护署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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