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周庭成「甲级犯」 转往大榄女惩教所服刑
2020-12-31 18:59
周庭早前因去年「6.21」包围警总事件,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入狱10个月,其后在罗湖惩教所服刑。据了解,周庭早前被「升级」为甲类犯人,转往大榄女惩教所继续服刑。
早前曾前往探望周庭的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回覆传媒查询时指,惩教署并无解释作出相关调动的原因。前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在回覆传媒查询时则指,周庭的刑期只有10个月,却被「升级」为甲类犯人,直言对相关做法感到不解。
据惩教署网页显示,大榄女惩教所属于高度设防院所,在囚人士类别包括女性成年犯人、还押犯人及所员。而罗湖惩教所则属于中度设防院所,在囚人士类别包括女性成年犯人及还押犯人。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因去年6.21包围警总案,早前分别被判监13.5个月、7个月和10个月。当中,周庭周庭被判囚当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她本月9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亦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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