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生涉831一周年旺角堵路 获撤控准签守行为

2021-01-08 16:39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准以自签担保守行为了结。 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准以自签担保守行为了结。 资料图片

16岁中四学生涉于前年8月31日在旺角使用交通路标堵路,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控方今在九龙城法院决定以自签担保守行为处理本案。严舜仪主任裁判官被告自签2000港元,守行为24个月,期间被告不得干犯涉及公安条例的罪行。

案情指,被告陈兆龙被控于2020年8月31日,在西洋菜南街近弼街的马路上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即站在马路以阻碍交通,及将4个锥形交通路标踢到马路上,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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