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大声公」袭警判服务令 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2021-01-20 12:31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早前被裁定以「大声公」袭击两名警务人员罪成,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区诺轩今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诉,潘敏琦法官指区以大声公吆喝「毅进仔」多次后,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仲唔系有敌意?」。潘官称:「你地唔好以为法官活系象牙之塔先得架,『毅进仔』正正系耻笑警员低学历罗」。潘官经考虑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
代表区诺轩的彭耀鸿资深大律师在庭上播放不同角度拍摄的涉案片段,前立法会议员谭文豪与区诺轩等人站在警方防线前,警方多次以扬声器请谭区二人「离开马路,番上行人路」,潘敏琦法官观察到区当时以扬声器力挽狂澜地抵抗警方透明长盾,推撞警方防线,之后以扬声器吆喝「毅进仔」多次后,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彭指从另一角度看,警方大力把盾推向区撞向扬声器,而谭区二人只想引起警员注意,希望与警员对话,为免人踩人事件发生而希望警方暂停推进。
彭又指区手持的扬声器,「近谭文豪多过警察,唔通(区)袭击谭文豪咩?」,潘官闻言即反驳:「依个有少少歪理,我觉得你应该收返」。潘官指区身为尊贵的议员,在示威现场又讲粗口又推撞警盾,潘官认为区「由头到尾都唔想警方执行职务」,其行为亦有可能产生涟漪效应,虽然警员要求区不要把扬声器放在其耳边后,区的确立刻放下扬声器,「不过有继续嘈罗」,彭批驳指:「咁嘈唔系殴打呀嘛」。
33岁区诺轩否认于前年7月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以「大声公」敲打警盾,及透过「大声公」呼喊导致警司耳部不适,受审后去年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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