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司法覆核与雇主同住高院拒批 官指入境处无权违反条例

2021-02-10 13:50

高院指入境处无权违反条例,亦无权批准豁免。
高院指入境处无权违反条例,亦无权批准豁免。

菲佣2018年底在港怀孕,翌年向雇主要求产假期间毋须按照雇佣合约在对方住所居住,遭雇主坚决反对。其后她先后向入境处和劳工处申请豁免同居限制,同样被驳回。菲佣于是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欲推翻当局决定。高等法院今拒绝批准司法覆核许可。

本案申请人为Yvette Dingle Fernandez及由她代表的女儿 Eloisa Valerie Fernandez,答辩人分别是劳工处处长和入境事务处处长。

法官先指出,同居限制不只是对雇主和外佣有约束力,还会影响日后入境处处理外佣延期居留的申请。入境处无权违反条例,亦无权批准豁免。至于劳工处纵使当局有权修改同居限制等,但处方不能在雇主不同意下作出改动。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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