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非法集结】为免激起市民情绪 警司:决定沿途不派员到场
2021-02-23 17:59
前年8月18日民阵集会后,壹传媒黎智英与8名民主派人士涉嫌于组织及带领群众游行到中环遮打道,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候判,其馀被告均否认2项明知而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控罪受审。当日负责监视民阵集会的时任署理高级警司作供指为免警员在场激起市民情绪,发生冲突,故维园到遮打道游行沿途均不派员到场。
时任港岛总区行动部署理高级警司周咏仪作供指案发前接获民阵通知将举行游行和集会时,周负责决定分别发出通知书,不反对维园集会,但反对游行及遮打道集会。辩方一度争议周应作供交代反对原订民阵游行理由,遭法官胡雅文以与案无关为由阻止。周再在主问下忆述案发当日自早上当值,不曾前往维园现场,而是到了港岛总区指挥中心,负责透过通讯机、电话及电视直播,监视民阵集会及留意港岛区秩序。
周续交代当日下午2时半左右,3队军装警员离开维园会场后,现场只留下1名督察及2名警民关系科警员偕民阵沟通协调,周约3时透过电视直播看见有人持直幡带领群众离开会场,游行到遮打道,但直至下午5时,沿途均无决定派员到场。周解释指决定基于公众安全及秩序,并保障他人权利及自由,因应2019年6月起发生多起暴力事件,社会气氛恶劣,警民对立,警方执法时时有激进示威者扰乱社会秩序,持砖头、弹珠及铁通等自制武器攻击警员,以至纵火堵路等,造成民间撕裂和冲突。因此周为避免警员在场激起市民情绪发生冲突,故不派员到场,以维护公众安全及秩序,当日下午3时至5时终亦无接获暴力事件报告,另外当日港铁服务未受影响。
周亦确认未曾就涉案非法游行以口头或旗帜形式警告黎智英、李卓人等,解释因现场情况不许可,现场民众情绪高涨,为免警民冲突,发生难以估计的暴力事件,未有派员到场,故未能作警告,又反驳指在场的警民关系科警员用以联络协调,非发出警告。周又再解释当日维园现场警员由北角分区指挥官张永勤调配,周知情但未参与决定,指自己由始至终并未派员到场。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盘问时,周承认自己案发当日是总指挥官郭柏聪副手,知道民阵集会属「好重要」的公众活动,确认因民阵原订申请属跨区活动,故反对与否由港岛总区定夺,而因应6月至8月多起公众活动发生暴力事件,早定性其为高风险公众活动。周承认并未出席最初与民阵联络会议,由下属高级督察冼佩雯代为出席,事后由其口头报告,告知周民阵未有提供有效方法,阻止公众于活动期间或之后参与暴力或非法行为,未能达成共识,故周反对民阵举办游行及遮打道集会。
其后蔡维邦引述警方与民阵会面期间民阵时任副召集人陈皓桓发言,指约30万群众参与将难以离开会场,会交由部份知名人士形成队头,带领众人到中环离开,又指如参与民众太多,不可能在缺乏主持人或发言人指引下离开现场,周均指冼口头报告时并未提及,亦不知道何谓「流水式」。
周再解释潮水式人群管理策略应用经年,会在现场附近腾空空间予参与者排队入场,为警方惯用措施。被问到一般是否需要警方参与人群管理,周回应指当日由北角分区全权决定,同时亦依赖民阵纠察。周其后再承认当日下午3时只见有队伍带头持直幡离场,看不到维园内情况,认为1小时前维园内人群众多,情绪高涨,但不算人群挤拥。
9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前任议员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及区诺轩,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50
更新时间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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