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文质疑秘书处删改会议纪录 民政署:相关讨论事项不符区议会职能

2021-03-16 19:38

袁海文指,已向申诉专员作出投诉。民主党FB影片截图
袁海文指,已向申诉专员作出投诉。民主党FB影片截图

民主党深水埗区议员袁海文表示,近日发现区议会秘书处疑将议员补充发言人纪录、提出增补的会议纪录内容及其投票一并删除,并放置于区议会网站的录音纪录中,质疑相关行为涉公职人员失当。民政事务总署随后批评他作出失实指控,并指如区议会仍保留与《条例》不符的讨论事项,区议会秘书处则未能就有关项目提供秘书服务,包括撰写会议纪录、把相关会议录音上载至区议会网站等。

袁海文表示,在去年11月,深水埗区议会举行第6次会议期间,他曾就上两次的会议纪录提出修订,要求补回当日在民政专员离场后,议员的发言纪录,包括讨论前年10月深水埗有的士司机撞伤途人,以及修改历史教科书的议程,会议最终通过修订。他指,在秘书处上载的区议会录音中,逾5分钟的讨论及投票过程被删减至只有20多秒,亦未有记录有议员曾提出修订。他续指,在秘书处上月向议员发出有关第6次会议纪录初稿的电邮中,称议员在会上并无提出修订,有关会议纪录获得通过。

他批评,秘书处自作主张选择性删除议员发言及民政专员的发言录音,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并认为相关失当行为是故意作出而并非无心之失,认为秘书处是欺骗公众及议员,促请民政处及民政事务总署作公开解释,并将涉案人士立即停职。他又指,已向申诉专员作出投诉,亦将循「公职人员失当,欺诈及伪造文书」方向,向有关执法部门作出举报。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随后表示,袁海文在过去3星期既没有向深水埗区议会秘书处就初稿提出修订,今日作出失实的指控,署方表示极度遗憾。署方又指,如区议会保留与《条例》不符的讨论事项,区议会秘书处则未能就有关项目提供秘书服务,包括撰写会议纪录、把相关会议录音上载至区议会网站等,而秘书处职员和其他政府人员亦不会出席该部分会议或参与讨论相关文件。这是一贯的做法。

在去年6月23日第四次会议及同年9月8日第五次会议上,由于有议员提出的讨论事项不符合区议会于《条例》下的职权范围,按既定处理方法,秘书处没有就该等讨论提供支援。在去年11月10日的第六次深水埗区议会大会前,秘书处按一贯做法拟备第四及第五次会议纪录,而议员在会上也没有对秘书处拟备的纪录提出修改。在当日会议上,袁海文提出要就该两次会议不符《条例》的讨论在会议纪录加入「增补」段落。时任深水埗民政事务专员已指出,秘书处不会就超出区议会职权范围的议题提供秘书服务,即使通过接纳「增补」段落,秘书处亦不会跟进有关纪录,因此有关的讨论并不包括在上载的会议录音中,与前述的做法并无二致。发言人续指,秘书处早于上月23日区议会第七次会议前,已按照同样程序提交第六次会议纪录初稿供议员考虑,当时议员决定押后讨论有关初稿。秘书处在今日的会议上,按程序提交第六次会议纪录初稿供议员考虑,所有议员均有权于会上提出修订,但指袁海文没有提出修改建议。

建立时间:1822
更新时间: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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