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指组织或煽动投白票等同操纵选举 会研究规管
2021-04-07 12:2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出席立法会会议时表示,组织或煽动投白票、废票有机会影响选举结果,等同操纵选举,当局会研究规管。
立法会举行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曾国衞在会上表示,市民投票可以有选择权投或不投,但如果有人特别组织或煽动、呼吁人投白票或不投票投废票等情况,某程度上是「尝试操纵(选举)」。他说,现时法例上即使未有监管,认为当局应研究是否需要在法例作出适当规管,从而符合人大常委会就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要求。
另外,政府提出修例,规定公职人员的宣誓要求,并列明区议员将要宣誓。曾国衞说,修例后,如果律政司认定个别区议员,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可提出诉讼,相关区议员会暂停职务。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议员谢伟铨问及,若区议员在诉讼期间缺席会议4个月,是否会根据《区议会条例》丧失议员资格,热血公民郑松泰则关注,若区议员被裁定宣誓无效前辞职,是否不会被追讨薪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指,因被律政司挑战资格而停职的区议员,不会视为缺席,又指,条例草案没有说明如何处理已辞职议员的薪酬,会交由民政事务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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