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20岁男生认管有雷射笔 求情已深切反省押后判刑

2021-04-07 13:41

前年大三罢期间旺角弥敦道被堵塞。资料图片
前年大三罢期间旺角弥敦道被堵塞。资料图片

前年11月11日有网民发起「三罢」,多区发生冲突,20岁男学生在旺角管有雷射笔等物品,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被告在庭上认罪,香淑娴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郭焯彦,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旺角弥敦道687号外各管有一支雷射笔,管有一支伸缩棍。案情指,郭于当日清晨6时许与另外3人沿弥敦道去亚皆老街。郭其后见到警车出现,欲快步离开,但最后遭截停。警员在郭身上的背囊搜出头盔、眼罩、手套、雷射笔及伸缩棍等物品。

辩方求情时指,郭案发时年仅19岁,原本想成为消防员,现因本案改变计画,在青年学院修读商科基础文凭。郭曾因本案遭还押逾2个半月,现已深切反省,珍惜读书及与家人相处的机会,亦知道自己犯错,要承担负任。辩方其后呈上多封求情信指出,郭为人明白事理及乐于助人,但有时会冲动行事,干犯这案亦是受朋辈及网络的影响,用了错误方式表达意见。最后,辩方希望法庭考虑到郭犯案时无完善计画,与另外3人亦不相识,只是结伴行了一段很短的路程,加上涉案的雷射笔及伸缩棍没有实质使用过,能判处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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