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区开花】18岁职训女生牛头角站外非法集结 判入更生中心

2021-05-10 15:16

当日有大批示威者在观塘及牛头角一带集结防暴警到场。资料图片
当日有大批示威者在观塘及牛头角一带集结防暴警到场。资料图片

前年10月,有网民号召「18区开花」示威,多区爆发冲突。当日牛头角站一带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及架起伞阵,一名18岁职训局学生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裁判官锺明新索取其背景报告及更生中心报告后,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锺官覆述案情指,案发当日示威者人数并不少,有人用垃圾桶、小巴路牌等堵路,但并无证据显示被告在其中担任领导角色。惟现场有公共设施遭破坏,示威者的堵路行为导致交通挤塞,为公众带来不便。

判词指,被告当日被搜出螺丝批、防毒面罩及头盔等物品,显示她有计画部署参与集结;加上被告案发时有蒙面,反映她有意隐藏身分,以逃避警方追查身分。锺官认为,被告虽坦白承认控罪,但刑罚需强调阻吓性,因此感化令、社会服务令等非院所式刑罚并不适合,故接纳报告建议,判被告进更生中心。

辩方求情指,两份报告内容均非常正面,提到被告是一个听话、乖巧、孝顺的女生,与家人一直相处和睦,对于犯案已经释出「最大嘅悔意」,并谓上了「人生最宝贵嘅一课」,希望尽快完成服刑后,到日本留学,修读产品设计课程。加上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其罪行并不是同类型案件中最为严重,亦不涉及暴力。

案发时17岁的被告赖心诺承认案情指,2019年10月3日在港铁牛头角站外非法集结,当日下午有近百名示威者在观塘创纪之城集结,有人在元气寿司及星巴克咖啡外喷油漆,其后200名示威者于牛头角道设路障,警方到场处理,示威者遂逃向九龙湾方向。赖于玉莲台1楼停车场被警方截停,她当时身穿黑衣及用布蒙面,警员又在她身上搜出1支螺丝批、防毒面罩及头盔等物品。她另涉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早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撤销控罪。

同案另涉5名被告,其中21岁学生陈松琛、26岁林恩铃、22岁学生吴欣庭及21岁何俏朗共4人否认参与非法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等控罪。另一被告33岁文员雷启添今年3月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判入狱3个月,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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