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铁槌行山杖等囚9个月 营销员申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2021-05-17 16:41

被告黄俊迪(黑白格鞋)。资料图片
被告黄俊迪(黑白格鞋)。资料图片

23岁市场营销员去年初被搜出背囊内有铁槌、行山杖、俗称「猪嘴」的防毒面具、点燃器及摺刀等物,早前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罪成,判监9个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今颁布判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强调各级法官并非「活在象牙塔内」,裁判官有权采取「司法认知」断定当时社会持续有警民冲突,而且在事发当日本港还未有任何新冠病毒个案等。

上诉人黄俊迪被控于2020年1月19日在大元邨中央公园管有两个铁锤、一支行山杖及一把多用途摺刀。原审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认为黄当日出门的目的和所携带物品的用途,不但疑点重重,而且违反常理。苏官认为两个铁锤是黄预备来破坏公物的,又指:「众所周知 ,事发当日(2020年1月19日),香港还未有任何冠状病毒个案,黄已使用防毒面具(猪咀)来防疫,未免太夸张了。毕竟,他只有一张嘴巴,为何携带著两个『猪咀』?」

李官在判词中表示,裁判官有权对社会情况运用「司法认知」,而裁判官没有事先提醒辩方,他会以事发期间各种示威抗议活动作为推论根据之一,并不会影响到黄的辩护方向,故李官不认为审讯的过程,有对黄构成任何不公平的地方。李官亦认为黄管有涉案物品的目的,是为了参与抗争活动时使用,认同黄管有两个涉案铁锤,「的确是他预备来破坏公物的」。另就黄的刑期上诉,李官表示9个月监禁刑期虽属严厉,但是仍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不明显过重。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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