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游行集会属未经批准集结 李家超警告勿以身试法
2021-05-27 16:18
警方连续两年就六四游行及集会发反对及禁止通知书,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警方就5月30和6月4日的公众活动已经发出反对通知书」,任何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都可判监。
李家超指,近期2宗法庭判决清楚显示参与未经批准,无论是否涉及暴力都是违法,被告已经判处不同监禁刑期。他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试法,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违反限聚令、《公安条例》或《国安法》,政府都会严肃依法处理。
至于澳门警方昨日拒绝举办六四集会,澳门警方更首度表示六四集会涉违反多条法例,当中「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等口号涉煽动颠覆政权及推翻宪制,而「屠城」等字眼是有悖事实真相的虚假宣传,损害中央威信,违反「公开及诋毁罪」。
他强调,香港警务处长是根据《公安条例》及实际情况拒绝批准有关活动,考虑了不同因素,警务处长是按照香港的制度、香港的法律作出决定。
被问及参与六四集会、叫口号会否违反《港区国安法》。李家超指,不会评论某些行为会否违反某些法律,根据《国安法》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非法手段破坏推翻中国宪法下确立的根本制度,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任何人都要为自己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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