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以性爱片段勒索女子200万元 辩方质疑只属普通交易
2021-05-28 13:23
两名男子涉在前年7月至去年1月间,以性爱片段及照片勒索一名女子 200万港元,两男分别被控勒索及欺诈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辩方质疑本案只属普通交易「simple transaction」,购买影片版权;又指相关电邮没有明确表示出售片段,事主是基于自身行为感到恐惧。
女事主X昨供称,在前年收到由次被告K.D.D.H寄出的勒索电邮,内容提到他持有X与首被告W.Y.L.M的性交片段及照片,并有可能「意外」流出片段。X今续出庭作供表示担心片段会被公开,全公司均会知道此事。代表次被告K.D.D.H的大律师金伟民质疑X并非因收到电邮或任何讯息而感到恐惧,而是基于自身行为;另指本案只属普通交易「simple transaction」,购买版权,相关电邮亦没有明确表示出售片段,X均表示不同意。金伟民又提及W.Y.L.M在其出生地属童星,若片段外流亦有机会被认出,X表示片段没有拍到他的样貌,不确定他会否被认出。
代表事主X的律师金珉柱作供指,在去年1月2日在律师楼与两名被告会面交易, 及签署协议确认在收钱后会删除相关片段及相片,会面过程被录音。金把已标记的二百万现金放在会议枱上,W.Y.L.M开始数钱并放入背囊内。K.D.D.H打开W.Y.L.M的手提电脑,向律师展示相关片段,并表示属唯一档案;又问律师是否需观看所有涉案片段,律师表示自己没有获授权亦不想看相关片段,只把公司提供的USB记忆体插入电脑备份。K.D.D.H在其见证下把影片相片删除,并清空资源回收筒。警方到场拘捕两名被告,金随即把USB记忆体交予警方。金又认为两名被告打算把片段售予一分中文报章
代号分别为W.Y.L.M 及K.D.D.H.的两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1月2日间,为使他们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200万元。W.Y.L.M另被控一项欺诈罪。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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