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转运收费大不同相差近1倍 收货最长需22天

2021-06-15 10:29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详细了解转运公司的收费准则。图:消委会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详细了解转运公司的收费准则。图:消委会

网购近年成为新常态,不少消费者喜欢浏览海外网站选购心仪产品,转运及集运服务公司(转运公司)因而应运而生。消费者委员会进行实测网购,经12间转运及集运公司将购得的货品从日本转运至本港,发现由于转运公司计算重量的方式不同,令运费最多可相差接近1倍。

消委会是次实测,以一般消费者的身份,从日本网站选购 3 类商品,分别为易碎品(包裹 1)、较轻但体积较大的商品(包裹2)及较长的商品(包裹3),透过12间转运公司把由日本货物转运至香港,以比较不同转运公司的收费及服务表现。

转运公司于不同地区设有中转仓,转运服务按货件重量及中转仓所在地区收取运费,量度重量的单位亦有分磅和公斤,而以公斤计算亦可再分为1公斤和半公斤。以是次实测地区日本为例,8间以磅为收费单位的公司,收费由每磅22元至38元不等,相差逾7成。3间以半公斤为单位,每单位收费则由25元至30元(即每磅约23元至27元)相差2成,最后1间以每公斤48元计(即每磅约22元)。消费者宜计算清楚才作出选择。

实测结果发现最终运费会大受不同方式计算货件重量影响,而以实际重量较以体积重量划算。实测中有7间公司按货件的实际重量收费,转运3件包裹的总收费由176元至254元不等,平均收费为201元。馀下5间公司则按体积重量收费,由264元至528元不等,平均收费为395元。

2种不同计算方法最终相差近1倍。消费者亦要留意转运公司是否设有最低收费额,以及重量不足一个收费单位的收费计算方式。例如若托运不足1磅的货件,经1间以每公斤(即约 2.2磅)作收费单位,或另1间以 2 磅为最低收费的公司托运,会较不划算。

是次实测中,经5间有提供合并服务的公司合并货件运送后,可节省1磅或半公斤的运费。

消费者网购后固然希望早日收取货件,但是次实测购得的3件货品,最快于5天后可供一并取货,最长则需要22天,相差达17天。当取货时,顾客若选择到自提点取货便要留意取货期限。若选择等候上门派送货件,便要留意附加运费。

大部分公司的取货期限由最短2个工作天至最长14个工作天。逾期取货会按每张订单或每件货件收取每天10元或20元的存仓费,货件愈多,逾期存仓费会随之递增。各转运公司普遍会于30天后将货件当作弃件处理。

如托运的货件于运送过程中遗失或损毁,消费者可能因而蒙受损失,特别是较贵重的货物。因此,消费者托运前需细阅转运公司的赔偿及索偿条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亦须留意索偿期限,以免因错过索偿日期,导致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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