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鸭之父」遭B.Duck母公司入禀 指控专访内容涉诽谤

2021-07-05 15:13

有「小黄鸭之父」称誉的林亮。 资料图片
有「小黄鸭之父」称誉的林亮。 资料图片

有「小黄鸭之父」称誉的97岁林亮,近日专访中提及其创作的「小黄鸭」LT Duck,遭对手B.Duck多次提出侵权诉讼,但B.Duck一直败诉。惟B.Duck的母公司指它从没有向LT Duck 提出侵权诉讼,指控该为恶意诽谤言论,又质疑该言论令一些公司去信投诉它,从而影响其上市申请获批的机会。B.Duck的母公司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禁制林亮发表任何诽谤言论,下令林亮删除涉案诽谤字句,登报作出中英道歉声明,并对B.Duck的损失作出赔偿。

原告为SEMK Products Limited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被告为林亮(原名林亮添)。森科产品为B.Duck的注册拥有人,林亮则为得意创作有限公司(Funderful Creations Litmited),LT Duck的「LT」,就是「亮添」的音译缩写。

原告在入禀状指被告约在2021年5月21日接受报章专访,发表了「『小黄鸭之父』林亮 为玩具添生命力 90岁再创业 重塑经典宣扬奋斗精神」一文,当中副标题为「原创屡被控侵权 忍无可忍终反击」。文章内容提及B.Duck曾向全国多家公司提出侵权诉讼,包括「真正原创者」LT Duck,但B.Duck败诉后再向LT Duck兴讼。

原告指该诽谤言论获转载到「网易」等网站,原告遂花费不少于港币4万元去登报澄清。原告指自己从没有对LT Duck提出侵权诉讼,只是原告的旗下公司「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曾在中国向LT Duck的授权人「福建省南安市剑桥鞋服有限公司」提出侵权诉讼,而法庭最终判德盈胜诉。

原告及被告各自拥有B.Duck及LT Duck的版权,原告在2021年5月4日向港交所申请上市。原告质疑被告旗下的得意创作有限公司,或被告令其他公司去信港交所毫无根据地投诉原告商标侵权及不公平竞争,涉案诽谤字句亦有可能损害原告的声誉,进而削弱原告的上市适合性。

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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