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教大毕业生藏弹弓弹珠罪成 还柙候判
2021-07-08 17:02
示威者前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行动,数十名黑衣人清晨在大埔墟熟食中心吃早餐,警方接获举报到场截查,在一名教大生身上搜出弹弓及弹珠等。他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今在粉岭法院被裁定罪成,黄国辉裁判官指士巴拿等涉案物品与学习扯不上关系,故认为他在公众地方管有该物,必然有伤人意图。案件押后至本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被告还柙候判。
25岁被告黄苇纳,今年刚从香港教育大学毕业,控罪指他于前年11月11日在大埔乡事会街8号综合大楼二楼熟食中心的公众地方,管有一个弹弓、多颗弹丸及弹珠。
黄官裁决时指,接纳控方3名证人警员的口供。高级督察袁嘉宏供称,当日早上5时许在大埔巴士站,见到数十名黑衣人用木板堵路,他与同袍遂进行驱散及清理杂物。警员林晓炎则于接近6时,在大埔熟食中心拘捕被告,并从他身上搜出涉案物品。
黄官续指,涉案弹弓明显由人手自制,结构坚韧,其中8寸长的胶带可用力拉至18寸,被告另管42粒钢珠及9粒玻璃波子,两者均有一定重量。两者配合用以射向人会造成不同程度伤害,若射中眼、鼻梁及口则更严重。如果使用者对于弹弓使用熟练,更容易射中目标。对于辩方专家、城大教授指,难以想像射弹珠会对人体有重要损害,黄官直斥其说法「脱离现实,不设实际」,并指被告当时藏有的士巴拿等物与学习扯不上关系,弹弓亦不会用来「射雀仔」,故被告在公众地方管有涉案物品,必定有伤人意图。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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