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冲突】5人承认刑毁等6罪 还押至下月16日判刑

2021-08-02 18:20

刘佳妮(左)及罗永恒(右)等被告还押至8月16日判刑。资料图片
刘佳妮(左)及罗永恒(右)等被告还押至8月16日判刑。资料图片

前年8月5日全港发起「三罢」及多区集会,警方在多区清场拘捕多人,4男1女被控于荃湾刑事损坏等12罪。案件原定今于西九龙法院开审,5人承认刑事毁坏、未能出示身份证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等6罪,其馀控罪则获撤销。黄士翔裁判官下令各被告还押至8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劳教中心等报告。

控方表示,各被告认罪可获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刑期扣减,但形容刑事损坏等同挑战法治,或会造成涟漪效应,认为判处社会服务令不适用,又谓众人相约深夜行事乃有预谋犯案,绝非一时冲动。至于案发于荃湾闹市,5名被告的行为不单瘫痪交通,亦可能会酿成意外,或鼓励其他人犯案。

五名被告依次为刘佳妮(32岁、自雇人士)、陈祖泽(22岁、无业)、黄荣津(26岁、汽车维修技工 )、冼迪(22岁、大学生)及罗永恒(22岁、无业 )。刘佳妮及陈祖泽承认于前年8月5日毁坏在荃湾杨屋道与联仁街交界的交通灯,以及于同日分别在荃湾联仁街及横窝子街未能出示身分证;黄荣津、冼迪及罗永恒则承认于同日损坏在荃湾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的3个交通灯的绿灯。5人原被控的无牌管有无线电器具及串谋刑事损坏获撤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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