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披露「721事件」受查人身分 林卓廷将亲自作供传召3证人

2021-08-05 15:06

林卓廷续还柙候审。资料图片
林卓廷续还柙候审。资料图片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因涉嫌向公众披露「721事件」中,新界北总区刑事部重案组警司游乃强接受调查,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罪。案件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预审,辩方透露审讯不争议林卓廷曾披露内容,但将争议披露内容是否受《防止贿赂条例》规限及有否合理辩解,而林卓廷将亲自作供,另外会传召3位辩方证人。案件排期至12月1日开审,预计审讯为期6日,以中文进行,林卓廷期间续还柙候审。

43岁前议员林卓廷被控分别于前年12月30日、去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项调查中一名受调查人的身分,即游乃强。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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