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诈骗供应商35万元工程 装修承办商前雇员罪成
2021-08-06 16:21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装修承办商前雇员,就一项价值35万元的还原工程,串谋诈骗一间艺术金融服务供应商。被告今日(6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诗丽宣读裁决后,将案件押后至8月20日判刑,两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郭振声,45岁,大红饮食设计顾问公司(大红)前雇员,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同案被告林焯豪,33岁,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艺术金融)前项目统筹及营运经理,早前承认控罪。
案情透露,林焯豪于案发时为中国艺术金融的项目统筹及营运经理,该公司是一家艺术金融服务供应商,从事艺术品拍卖业务。中国艺术金融在香港持有中金国际(香港)拍卖有限公司(中金国际)。郭振声是中金国际的装修承办商大红的雇员。
中金国际于2018年初在湾仔一幢商业大厦租用了一个办公室,并委聘大红把单位装修为陈列室。中国艺术金融几个月后决定中止有关装修工程,并与大红就终止费用有纠纷。
林焯豪获中国艺术金融指派寻找另一间承办商,在租约结束前把展进行装修的陈列室恢复原貌。大红不得参与还原项目,但仍希望入标竞投。
案情透露,林焯豪及郭振声遂串谋诈骗中金国际,不诚实地以郭振声哥哥相关人士的一间小型装修工程公司,代替大红竞投上述还原工程。
林焯豪于2018年8月8日向中国艺术金融提交6份报价单,其中一份报价单来自该小型装修工程公司,并由郭振声亲自处理,有关报价为36.8万元。
林焯豪于数日后向郭振声表示,该小型装修工程公司的投标价与另一间公司的投标价非常接近,要求郭振声把其投标价调低两万元,即改为35万元。
郭振声同意调低投标价,而该还原工程最终以35万元判授予上述小型装修工程公司。惟有关工程其实由大红负责。
案情透露,如中国艺术金融知悉该还原项目实际是由大红进行,则不会把项目判授给该小型装修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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