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青年夥同党八劫便利店 两同党被判入教导所

2021-08-23 11:41

法官判两名行刧的青年入教导所,希望他们珍惜最后一次机会,改过自新。资料图片
法官判两名行刧的青年入教导所,希望他们珍惜最后一次机会,改过自新。资料图片

20岁无业青年去年2月期间八度持刀到不同地区的便利商店抢劫,涉及现金逾5.6万元及17包香烟,两名青年同党早前各承认一项抢劫罪,李运腾法官考虑二人的年纪、其中一人因贩毒罪现在教导所服刑等因素,今于高等法院判二人入教导所,寄望二人珍惜最后一次机会,认真思考人生及改过自新。而同案身为犯罪主脑的20岁无业青年则押后至10月11日再提讯。

3名被告依次为谢震浩(20岁,无业,中二程度)、关少杰(19岁,无业,中一程度)、胡乐恒(18岁,无业,中六程度)。案件发生在2020年2月3日至19日期间,涉案地点为屯门、元朗、上水、荃湾、葵涌的OK便利店及7-11便利店,被告犯案时均戴上帽、口罩及手套。谢涉及7项抢劫罪及1项企图抢劫罪,关及胡则各自涉及一项抢劫罪。

李官指19岁被告关少杰涉贩毒案保释期间犯下本案,现因贩毒罪成而被判入教导所,而关负责在店外「睇水」,事后才得知主脑谢震浩持刀抢劫,故决定判关入教导所,好让他继续在教导所服刑。案发时为学生的18岁被告胡乐恒没有刑事记录,但却曾手持铁锤夥同打劫,事后分赃近3000元,考虑到胡受谢影响后积极参与犯案,终按报告建议判其入教导所。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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