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中心男职员涉喷漆刑毁天台及地库 待索精神报告准保释

2021-09-02 17:35

被告涉于去年1月与9月期间刑毁律政中心财产。资料图片
被告涉于去年1月与9月期间刑毁律政中心财产。资料图片

前律政中心男职员涉于去年以喷漆损坏大楼天台及地库,其中包含一些政治诉求的字句,被控8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提讯,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以待索取其两份精神报告,判断是否适合答辩。期间他获准以3000元保释、不得离港、每周向警署报到一次、不得踏足案发地址及接触证人。案件押后至10月25日再讯。

控方于庭上表示,被告于接受警方调查期间声称被律政中心职员攻击,又指自己在替警员量度体温后遭拘捕。

33岁无业的李彦蔚被控8项刑事毁坏罪,指于去年1月11日与9月3日之间的未知日期,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座天台及地下低层的5A楼梯、LG08及LG09号房,无合法辩解而损毁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即1个冷气机金属机壳、3支太阳能板架、2道墙及2个水箱,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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