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再游行|8人非法集结罪成上诉 2人得直6人维持原判即时服刑

2021-09-13 16:50

苏澄怡上诉得直。 资料图片
苏澄怡上诉得直。 资料图片

前年「旺角再游行」有8名示威者于旺角堵路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分别被判囚、判入更生中心和劳教中心。8人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张慧玲法官今在高等法院驳回其中6人的上诉,6人维持原判需即时服刑。张官另裁定一男一女上诉得直,2人定罪及判刑获撤销,上诉得直的男被告可获正审及上诉的讼费。

8名被告依次为17岁学生萧浩贤、17岁学生邓荣熙、20岁学生陈骏霆、24岁女学生韩明恩、23岁学生廖智峯、36岁女文员陈嘉汶、25岁经理伍兆铭、及24岁女文员苏澄怡。8人早并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成立,萧浩贤另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全案8人中,只有男被告伍兆铭及女被告苏澄怡选择出庭作供,伍指自己只是路过买东西,在涉案地点打算乘搭小巴时,示威者突然逃跑,令他跟随逃跑,及后被捕。苏则指自己在案发时欲寻找失散的朋友,但示威者突然向尖沙咀方向急速前进,令她被迫跟随人群行走,她及后发现遗失电话,低头寻找时突然被制服在地上。

原审裁判官不相信伍当日是「买嘢经过」,张官考虑涉案片段及截图后,不能确定伍是片中戴头盔的人,而且伍身上带备一批证书正本,认为伍指自己想去影印文件的说法可能属实,亦认为伍有可能只是路过。原审裁判官另认为苏失散的朋友并非小孩,她没有责任要照顾友人,张官则指原审裁判官在审讯时「加入战场」亲自参与盘问,令苏得不到公平审讯,同时认为苏所言并非没有可能属实,最终裁定控方未能证明伍苏二人参与非法集结,故裁定二人上诉得直,撤销二人定罪及判刑。

张官完全认同原审裁判官对另外6名被告的分析裁定,故驳回6人的上诉,维持原判,6人需即时服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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