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抨修订《保护海港例》无必要

2021-09-28 05:30

保护海港协会主席陆恭正(中)表示,修订《保护海港条例》违背社会利益。
保护海港协会主席陆恭正(中)表示,修订《保护海港条例》违背社会利益。

  (星岛日报报道)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早前表示,拟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建议设立中央海港范围,以及赋权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为公共用途的任何类别用途而作出填海工程。保护海港协会昨日批评草案没有必要,亦没有用处,担心维港九成的区域势将受到永久性破坏,变成一条狭窄的航道。麦美娟强调,有关草案仅为了助现时过紧的限制拆墙松绑,以便进行相关交通改道等惠民工程。

  保护海港协会主席陆恭正表示,政府二〇〇四年成立共建维港委员会,二〇一〇年成立海滨事务委员会,过去二十年来运作良好,监督和实施了对海港和海滨的重大改善,当中包括填海的工程,成功地在海港保护和公众享受海港之间取得平衡,而公众正享受着海港沿岸的多项改善设施,认为有关的修正案将破坏让香港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海港和海滨的计画。

  陆恭正续指,有关的修正案违背社会的利益,会有三大影响;一是废除《海港条例》赋予港人反对在维港任何地方填海的权利;二是剥夺《海港条例》赋予香港人保护整个维港的权利;三是维港九成的区域势将受到永久性破坏,变成一条狭窄的航道。

  对于计画提出私人条例草案后遭到批评,麦美娟回覆本报查询时指出,遭到反对属于预期之内,不会因此而打消念头。她强调,建议修订的《保护海港条例》,并没有违反保护维港的原意,强调维港依然受到保护。她称,即使修订建议获得通过,政府日后亦不能无限量在准许核心范围外填海,有关草案仅为了助现时过紧的限制拆墙松绑,以便进行相关交通改道等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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