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顾问呃买卖双方赚20万人仔差价 判囚3个月

2021-09-30 16:04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生意买卖代理商的业务顾问,在处理一间教育中心的买卖时,就成交价欺诈买家和卖家。被告今日(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3个月。

卓日朗,35岁,香港生意买卖交易有限公司(香港生意买卖交易)业务顾问,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表示,本案案情严重,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须判处监禁刑期。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香港生意买卖交易的业务顾问,该公司是生意买卖代理商,为准买家和准卖家促成生意买卖。被告负责就生意买卖协助买卖双方磋商和谈判。

2019年3月中,深圳一家教育中心的东主委托香港生意买卖交易为教育中心寻找买家,叫价为20万元人民币。为了预留议价空间,该东主同意香港生意买卖交易的建议,在其销售平台拟定一个较高标价,价格为42万8千元人民币。

案情透露,卖家最终只从香港生意买卖交易收取了20万元人民币。而被告就有关交易从该公司收取佣金逾8万2千港元。

若买家知道该教育中心的真正出售价钱远低于其实际所支付的买入金额,而香港生意买卖交易在隐瞒相关的情况下赚取了当中的差价,该买家不会进行有关交易。而卖家若知道买家实际出价为40万元人民币,则不会签署有关委托协议书和同意只收取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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