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涉藏38枚催泪弹等弹壳判社服令 官:被告或受精神问题影响

2021-10-12 15:36

被告周敏(中)。 资料图片
被告周敏(中)。 资料图片

27岁网媒记者在2019年在西湾河地铁站,被搜到38枚已使用的催泪弹弹殻、瑞士万用刀及胶索等。被告早前被裁定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成,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脱,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证瑜判刑时指被告犯案时或受精神问题影响,判被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认为刑罚可起阻吓及更生作用。

王官判刑时指,一般情况而言会就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判处监禁,但考虑到涉案弹药只是弹头和弹皮等。而被告患先天性及终身自闭症谱系障碍,另有专注力不足和过度活跃问题,犯案时或受精神状况影响,终接纳社会服务令报告感化官的建议,判处最高时数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相信可反映本案严重性。

27岁被告周敏报称《香港学生媒体》记者,他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8日,在港铁西湾河站B出口管有弹药,即9枚催泪烟榴弹弹头、1枚催泪烟榴弹弹皮、23枚 37/38 毫米催泪弹弹殻及5枚38毫米催泪弹弹殻。他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管有1个瑞士多用途工具、 1把鎅刀、1把剪刀、7条胶索带及1个打火机。

法庭记者:陈晓欣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