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宗非法收债侦破 拘九男女涉款600万

2021-10-17 05:30

■黄宇徽总督察(右)讲述案情及展示证物。
■黄宇徽总督察(右)讲述案情及展示证物。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近月接获至少八宗涉及非法收债案件,过去一连六日动员逾百人展开针对性行动,共拘捕九名男女,涉及债款共六百万元,行动中起出一批刑毁工具及开山刀等攻击性武器,警方亦向巿民及保安人员加强宣传,提高他们对借贷及非法收债警觉性。

  西区警区刑事总督察黄宇徽透露,警方近月在全港各区共接获至少八宗非法收债案件,主要涉及投资、商务来往及私人债务,涉款共六百万元,欠债平均由数千至数万元不等,金额最多的一名债仔涉款高达五百万元。犯案手法包括以来电或短讯滋扰或恐吓受害人、向受害人的住所淋泼油漆及对受害人的住所进行不同程度的破坏等。

  警方调查锁定一批目标疑人后,出动西区刑事部、警民关系组及军装逾百人,于上周一至昨日一连六天进行代号「寒泽」行动,搜查全港多处地点,共拘捕六男三女(二十五至五十九岁),部分人有黑社会背景,各人涉刑毁、刑恐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经调查后俱获准保释,本月底至下月中返署报到。行动中,人员亦搜获四部手机、铁锤、七孔开山刀、油漆杯及疑犯犯案时身穿的衣物。

  另一方面,警民关系组亦加强宣传教育,人员在公众场所及住宅大厦派发了四千张宣传单张,又派出便衣人员超过五十次突击检查,识别大厦保安漏洞,提供建议。

  警方呼吁住客及保安人员注意来历不明人士进入大厦;巿民要在信誉良好放债人公司借钱,留意合约条款和自己还款能力;不法分子多利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平台诱使巿民借钱,即使涉及的借款是合法提供,若过分滋扰或涉恐吓,债主也会负上刑事责任。刑事情报组督察尤家齐提醒年轻人,不要为搵快钱而受不法分子利诱进行非法收债活动。

  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债人条例》第二十四(一)条「以过高利率贷出款项」,最高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年,至于「刑事恐吓」最高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两年,而「刑事毁坏」最高可判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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