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处及土地注册处突收紧查册 下月起须实名登记

2021-10-25 15:12

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处今日分别同时公布,公众由11月1日起须「实名」查册。
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处今日分别同时公布,公众由11月1日起须「实名」查册。

继运输署于本年1月突无预兆下加推新措施,收紧车牌查册程序后,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处今日(25日)分别同时公布,公众由11月1日起须「实名」查册,向处方申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土地注册处在网页内公布,指为「加强保障载于土地纪录和业主立案法团纪录的个人资料私隐」,将于下月1日就查阅土地纪录及法团纪录实施新安排,要求经网上及亲身查册者需提供身分资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证明文件编号、确认无意及不会在违反《私隐条例》、及确认明白其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会在《私隐条例》许可下被披露或转交予执法机关。

另外公司注册处亦在网页内公布,指下月1日起查册人士须在查册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其姓名及身分识别资料,并继续按现行安排作出其查册目的的声明,以及确认查册所得资料只能作声明的用途,而有关措施有助保障公共登记册所载的资料只被用于该些登记册成立的合法用途。

根据土地注册处网站资料所示,土地注册处备存土地纪录主要目的旨在方便物业交易,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谁是有关物业的注册业主和该物业是否有已注册的轇轕均很重要。至于市民可透过公司注册处,查阅所有在公司登记册内的公司(包括已解散公司)的现况资料及由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和备存的文件的影像纪录。

翻查资料,特区政府屡次收紧多项公共登记册的查册安排,入境处于2019年收紧婚姻及出生纪录查册,只准当事人、其亲人及获当事人授权者查册,至今年1月2日运输署亦推出新措施,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当有人查阅其车牌资料时,会获电邮通知申请详情,运输署表明旨在「让登记车主知悉有人经由证明书获得其个人资料,预早作出防范」。港台《铿锵集》《7.21 谁主真相》编导蔡玉玲,去年因查车牌被控两项「明知而作出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其后被裁定两罪罪名成立,合共判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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