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煽动分裂国家罪成 下月11日判刑

2021-10-25 18:19

被告马俊文。
被告马俊文。

有「第二代美国队长」之称的马俊文,于去年多次示威活动及接受传媒访问期间呼叫港独口号,今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罪名成立。他须还押至11月11日判刑,期间法庭将为其索取一份心理专家报告。

法官陈广池裁决时指,被告煽动意图「彰彰明甚」,怀有政治使命地推动港人相信香港可以独立,图将自己的目的渗透到每一个人,明言他是否有能力这样做与控罪元素无关;又表示若被告可就自己无罪说了算,将会「天下大乱」。

陈官裁决时援引唐英杰案及黎智英案,指出煽动罪中控方毋须列出其中方法,亦不需要证明有人被煽动。辩方当时指,案中被告只是在行使言论自由,单纯叫口号不足以构成犯案行为。陈官指出,任何人的权利都不是绝对、「无止境的」,而本案马的类似理由只是「自圆其说」、罔顾事实的陈述,看不到其权利有任何限制,反而忽略或对「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视而不见。

辩方在审讯时提到,马先后6次被捕仍获释,欲证明「就咁讲嘢系无罪」,自己没有犯法。陈官批评他自我吹嘘,指根据其当时的口吻、态度、语调、内容等,判断他绝对不是「假大空」,而是「真心诚意说出心声」,希望「推波助澜」,鼓动其他人跟从以引起回响。加上被告曾与「lunch哥」李国永等人共同行动,并非独来独往,犯案意图昭然若揭。

陈官亦轰被告不但攻击《国安法》,亦有如「人肉录音机」地重复自己的政治主张,以为现场「鸦雀无声」,没有人和应就等于没有号召力。但每当他受记者包围,都会令其误以为自己受到「重视」,自我感觉良好的程度大增。不论他受访的是否如辩方所说,是「寂寂无名」的媒体,抑或过程中的声浪不足以吸引他人注视,但被告乐于表现自己,他是否已达至目的不是罪行元素。

陈官指,被告人相信自己言论,亦「诚恳」地希望香港人不要伪善,不要自私,一起爬山,去宣扬独立意志,去醖酿下一代革命,从而建立香港共和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抢夺主权。

被告这么明显的政治立场令人不容置疑地相信被告人有煽动分裂国家的意图和犯罪行爲。被告人在2020年3个多月内在这20宗事例中不断地,毫无保留下煽动鼓吹国安法第20条(1)和(2)明言禁止的事项,即是说把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以及非法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

30岁被告马俊文报称无业,被裁定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罪成,指他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间,涉及20宗不同事件,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6:16
更新时间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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