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混凝土测试造假案 廉署再起诉2顾问公司董事

2021-11-05 12:04

廉署再起诉2名顾问公司董事,涉港珠澳大桥工程混凝土砖测试记录造假案。 资料图片
廉署再起诉2名顾问公司董事,涉港珠澳大桥工程混凝土砖测试记录造假案。 资料图片

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署)一间工程顾问公司19名时任实验室职员就港珠澳大桥香港工程项目混凝土砖压力测试记录造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并定罪。廉署今日(5日)再落案起诉该工程顾问公司2名时任董事,控告他们涉嫌向土木署隐瞒其职员在测试中造假,以诈骗款项约200万元。

廉署接获土木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早前已成功检控19名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科)时任实验室职员。廉署向律政司徵询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今再落案起诉两名嘉科时任董事。

梁永强,64岁,嘉科时任营运董事;及Leslie Harry Swann,70岁,嘉科时任部门董事,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二人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稍后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土木署于2012年成立小蚝湾工务区域试验所(试验所),为港珠澳大桥香港工程项目进行建筑材料合规测试。嘉科获土木署外判顾问合约,管理及营运该试验所。

根据顾问合约要求,嘉科须对试验所进行的测试质素全面负责,并须严格遵循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的认可标准测试程序。嘉科如发现测试服务的质素有任何误失,须向土木署汇报。如嘉科未能符合合约条款,土木署会暂缓发放款项。

案发时,梁永强负责监督嘉科的香港项目,包括上述顾问合约。Swann是梁永强的下属,负责管理及营运上述试验所。

控罪指梁永强及Swann涉嫌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间,故意隐瞒嘉科职员曾使用已经测试或高强度的混凝土砖或金属校准柱,以代替送交上述试验所作建筑材料合规测试的混凝土原始样本砖,意图诈骗而诱使土木署向嘉科发放约200万元款项,而导致嘉科获得利益及土木署蒙受不利。

廉署再起诉2名顾问公司董事,涉港珠澳大桥工程混凝土砖测试记录造假案。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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