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屿山打击驾驶电动单车 13人被捕
2021-11-24 18:50
警方新界南总区交通部联同大屿山警区人员周一(22日)至今天一连三日在区内进行代号「朝阳」(GOLDENSUN)的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
行动中,人员分别在大屿山东涌及梅窝一带,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1名外籍男子、7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他们年龄介乎27至62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13辆涉案电动单车。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警方会继续严厉执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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