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涉起底被捕 为私隐公署获刑事检控权后首例
2021-12-13 15:58
《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于今年10月8日生效,将「起底」列为刑事罪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指,早前以涉嫌「起底」拘捕一名31岁男子,是公署获刑事检控权后首个拘捕行动。
私隐专员公署指,疑犯与事主有金钱纠纷,在网上平台公开事主的个人资料;公署收到事主报案后,随即在西九龙采取拘捕行动。不过公署指,为免影响调查及检控工作,暂不便透露疑犯发布的资料内容,以及有否要求网上平台移除有关资料等。
公署提醒市民,转发「起底」讯息亦可能违例,呼吁切勿以身试法。公署又指,由于署方暂无羁留设施,是次拘捕行动需借用警方场地,而根据法例,要在48小时内完成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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