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文化部指《台苹》应拒港法院指令 批国安法打压自由
2021-12-20 22:33
香港法院指派的壹传媒公司临时清盘人致函台湾《苹果日报》要求清点及移交所有资产。台湾的文化部发表声明表示,为保护台湾利益及台湾苹果日报所保有个人资料的所有当事人权益,文化部依台湾的《个人资料法》第21条规定,限制台湾苹果日报「不得跨境传输所保有的所有个人资料」。
台湾的文化部表示,香港《苹果日报》今年6月因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公司资产遭冻结以致被迫停刊,此举明显是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经营不善,更显现《港区国安法》严重侵犯人民言论自由、迫害普世人权价值。
文化部指出,依据台湾的《港澳条例》42条及《民事诉讼法》402条规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并无效力,「指定清算(盘)人必须向台湾法院声请,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台湾苹果日报依法应拒绝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盘)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此外,为积极维护台湾苹果日报所保有个人资料的当事人权益,文化部将请苹果日报依据《个人资料法》第11条规定,应主动或依当事人请求后销毁所保有的个人资料,相关申请程序若需建立平台或其他衍生费用,文化部将予以协助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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