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诉局明年起提高可裁决上限至120万元 

2021-12-24 15:11

保险投诉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明年起提升至120万元。资料图片
保险投诉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明年起提升至120万元。资料图片

保险投诉局宣布,该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于明年1月1日起将由原来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即投诉局将可处理索偿/争议金额最多120万港元的投诉。

保险投诉局主席陈黄穗表示,目前局方仅处理索偿/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投诉,有关裁决限额自2016年起一直维持不变,鉴于整体的投保额及保障额均有增加趋势,局方决定将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增至120万元,相信局方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后,可以为更多投保人士提供免费服务。

同时,局方亦会定期检视有关裁决上限,务求切合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与时并进。

保险投诉局于2018年1月16日成立,以取代保险索偿投诉局,提供免费、独立、高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另类调解纠纷机制,致力协助解决个人保单合约引起的保险纠纷。投诉局现时有114家会员公司,所有于香港经营个人保险业务的授权保险公司,在获得授权前,必须申请并成为投诉局的会员。投诉局的营运开支来自会员公司缴付的年费,以及按收到的投诉个案数量而徵收的个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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