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不慎将好友掟出窗致十级伤残 两男被判赔偿逾12万

2022-06-08 10:14

因一个玩笑不慎将好友掟出窗外,令其十级伤残,两男子被判赔偿逾12万。
因一个玩笑不慎将好友掟出窗外,令其十级伤残,两男子被判赔偿逾12万。

据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三个好友于2020年相约到张家界旅游,期间两男子开玩笑把朋友抬起往阳台外丢,结果栏杆断了,朋友摔成十级伤残,6月6日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经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各赔偿6万多,逾12万(人民币,下同)。

案情指,2020年3月4日,文某、王某与贺某,以及案外人王某某一同自驾前往张家界旅游。3月5日,四人入住某公司名下度假村。3月6日下午,贺某与文某、王某在度假村王某房间的阳台(离地约9米)聊天,期间两人开玩笑称欲将贺某从阳台丢下去,贺某随口反击「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随后贺某坐到阳台空置的座椅上。玩笑间,文某、王某一前一后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靠向阳台护栏,假装向外倾倒。惟阳台护栏受重力冲击发生断裂,王某、贺某滚落至酒店下方的马路上。

事故发生后,贺某被送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4天,花费医药费近5,000元,该费用由该度假村所属的公司支付。3月10日,贺某出院并转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治疗,住院25天,花费医药费80,000馀元。经鉴定,贺某下颌骨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构成十级伤残。贺某将文某、王某及度假村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核定,贺某的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馀元。

宁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文某、王某以开玩笑的形式将贺某抬向阳台护栏边缘,虽然主观上没有让贺某受到伤害的故意,但是客观上导致了贺某从阳台跌落致伤的损害后果,该损害后果的发生与二人的行为具有直接关联。文某、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预见并防范该损害结果的发生,二人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而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应对贺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综合考虑二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文某与王某作为侵权行为直接实施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度假村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酌定其对贺某的各项损失承担20%的补充责任。贺某对自身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院综合考虑酌定减轻的责任比例为20%。

贺某、文某、王某及度假村均不服判决,上诉至长沙中院,长沙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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