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无许可证二胡奏反修例歌罪脱 官指未能证明造成滋扰
2022-10-03 16:36
六旬汉涉于今年4月在东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被票控一项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他不认罪受审,暂委裁判官谈立丰原本裁定被告表证不成立,但其后自提覆核。谈官早前听取被告自辩后,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指,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演奏对他人造成滋扰,最终裁定罪名不成立。
谈官裁决时指,单是在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下于街头奏玩乐器,不会构成控罪,控方仍须证明被告当时有否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上诉庭案例显示,这项考虑与被告行为有否构成滋扰重叠。
谈官续指,控方唯一证人警员吴维基作供清晰直接,没有夸大其词,接纳他的供词。相反,被告出庭作供时承认他案发时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惟他一时确认曾使用扩音器,一时又反驳此点,形容其答案模棱两可,不可靠亦不会依赖。
谈官认为,控方案情确立了案发时被告占用了部分行人路空间、有人驻足停下几十秒后离开、20米范围内都能听见演奏声音,但问题是被告演奏对其他人造成滋扰,例如有否途人需要掩耳、有否因行人路被占用而要绕道等,控方未有就此点向警员作相关提问,只在盘问被告时问有否见到巴士站外有「打蛇饼」的情况,法庭不能接纳,因此裁定被告罪脱。
被告李解新(68岁,退休人士)否认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5时06至29分,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位于东涌市中心巴士总站行人路上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法庭记者:凌子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