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子涉暴动罪屡缺庭3万保释金被充公 担保人母亲称子赴台升学后失联
2022-10-07 15:54
2019年8月11日,大批示威者于尖沙嘴警署外集结,11名男女被控暴动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获准保释,但自去年12月就缺席法庭聆讯,直至同案被告审讯及判刑完成仍未依期归押。法庭今午要求被告母亲以担保人身分到区域法院解释,她解释儿子早前赴台升学,去年6月毕业后理应自行安排买机票来港,惟之后便再无联络。法官王诗丽指,法庭相信被告一直知道应讯日期而未有依期归押,事后亦无作出解释,下令充公被告3万元的保释金。
王官指,涉案21岁被告罗乐文在2021年12月3日并无出席本案的审前覆核,其后缺席相关聆讯,包括审讯、裁决及判刑,又向作为担保人的罗母解释,根据法例担保人需要确保被告依期归押,属「沉重认真嘅责任」。
罗母并无律师代表,亲自解释儿子早前获法庭批准离港赴台升学,2021年6月毕业后应要自行安排购买机票回港,但她自此与儿子失去联络,承认没有尽担保人的责任,亦不反对法庭充公3万元保释金。控方确认,被告早前获法庭批准离港,惟需在2021年8月15日之前回港,并在回港后24小时内通知警方,警方没有收到通知;出入境纪录显示,被告最后的离港日期为2021年2月14日,目的地为台湾,之后并无返港。
翻查资料,法庭早前已向罗乐文发出拘捕令。同案10名被告依次是李颖淇(30岁)、17岁男生X(案发时14岁)、廖伟明(28岁)、庄嘉灏(27岁)、聂嘉宝(27岁)、黄千溥(24岁)、罗后成(21岁) 、萧呈希(25岁)、潘冠雄(28岁)及罗汉铭(25岁),被控暴动等罪。案中只有萧呈希1人获判无罪,李颖淇及聂嘉宝早前认罪,其馀7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当中8人判监40至52个月,案发时只有14岁的男生则被判入教导所。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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