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为500元报酬夥8人禁锢勒索判入教导所 官斥:没珍惜保释机会

2023-01-03 15:41

案件今移师至荃湾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移师至荃湾裁判法院判刑。

现年18岁男学生于2020年与另外8人,在牛头角一间酒店内禁锢一名大学生,勒索5000元,盗去其财物,事后更缺席法庭聆讯,被控非法禁锢罪及不依法庭指定归押罪。他早前承认全数控罪,今日(3日)在区域法院(移师至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导所。暂委法官李颂然指,被告不珍惜过往保释的机会,认为教导所对他的品格及职业导向等个人发展较为有利。

李官引述案情指,案发时16岁被告到达涉案酒店后已知悉事主X被禁锢,以及为了500元报酬被指派看守X,X最终逃离后,被告亦于同日被捕。在警诫下,他承认在禁锢过程中曾揪住X的衣领。李续指,被告获准保释候讯期间,却在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讯,并在同年6月因贩运私烟而再次被捕,还押至今。

李官判刑表示,在感化及劳教中心报告上,显示出被告不珍惜先前保释的机会,并再次犯事及被捕,但他仍望判处感化令。李官再指,考虑被告案中角色等因素,认为再判入劳教中心对他的帮助不大,反而教导所对其纪律性、品格及人生技能较为有利,就其体能及身体状况,终判处他入教导所。

控罪指,被告李英斌于2020年9月15至16日,在观塘道326号工业家酒店一房间内,将事主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违反他的意愿将他羁留;另他因没有按照法庭命令出庭应讯,被加控一项不依法庭指定归押罪。

同案其他被告为陈霖枫(19岁,无业)、丁子峰(17岁,无业)、15岁男学生、16岁男学生、刘家豪(18岁,无业)、杨子颍(23岁,无业)、叶文轩(24岁,无业)和黄希朗(25岁,接待员),被控非法禁锢、勒索等5罪。其中15岁男学生早前认罪判感化12个月,18岁刘家豪亦认罪,判入教导所。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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