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染疫多次乘港铁访食肆等播毒表证成立 被告将出庭自辩

2023-01-30 14:24

41岁水果店男曾在FB称「喉咙痛口淡淡…实去多啲蓝店」。 资料图片
41岁水果店男曾在FB称「喉咙痛口淡淡…实去多啲蓝店」。 资料图片

41岁水果店男职员涉于2022年2月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多次违反防疫规例外出,包括乘搭港铁、到访多间食肆等,被控12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他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所有控罪受审。负责拘捕被告的警员指,被告在2022年2月的Facebook贴文上,说出「超过2年冇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啖啖(淡淡),想食D汤米,林郑要揽炒,明就明,我实去多啲蓝店」。裁判官李志豪裁定表证成立,被告已决定就指控将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期间被告续准以现金2000元等条件保释,惟他因另案须还押看管。

衞生署衞生防护传染病处监测科传染病资讯系统组的高级医生杨伟杰供称,政府曾于2022年2月20日发出一份公告,指出当时核酸检测阳性后,需要接受14天隔离;另若市民处于社区隔离设施,在第7天检测是阴性,可以返回家居隔离,再在第14天检测亦是阴性,即可回复正常生活。惟政府于同年2月26日发出另外一份公告,表示针对接种两针的人士,若他们连续两天检测为阴性,就可以完成隔离。

被告在2022年2月的Facebook贴文上,说出「超过2年冇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啖啖,想食D汤米,林郑要揽炒,明就明,我实去多啲蓝店」。 资料图片2
被告在2022年2月的Facebook贴文上,说出「超过2年冇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啖啖,想食D汤米,林郑要揽炒,明就明,我实去多啲蓝店」。 资料图片2
证人衞生署衞生防护传染病处监测科传染病资讯系统组高级医生杨伟杰。陈极彰摄
证人衞生署衞生防护传染病处监测科传染病资讯系统组高级医生杨伟杰。陈极彰摄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盘问杨时,市民有哪些检测方法。杨回答,市民可以到社区检测中心、医管局门诊及私人承办商作检测。被告再盘问指,在2022年2月25日或之前的快测结果阳性是否只能作参考,以及会否是假阳性。杨表示,在2022年2月25日之前的结果可作记录用途,但不能排除出现假阳性,但政府根据充足数据才认可快测阳性亦是确诊。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侦缉警员李俊鸿供称,他于2022年3月21日在深水埗鸭寮街拘捕被告,并从其手机发现他在名为「黄色经济圈」的Facbook群组,发出一则于同年2月24日的贴文并附上相片,说出「超过2年冇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啖啖,想食D汤米,林郑要揽炒,明就明,我实去多啲蓝店」,而且有一张快测阳性的相片,其后他在警诫下亦说出「帐户系我嘅,系我post依啲贴文,不过已经铲咗啦,对唔住」。

被告自行盘问李指,其「吉野家」食物照是放在群组,但快测照片是放在私人帐户内,及质疑他没有见过其快测棒及不知道其来历。李表示,同意他的两则贴文是分开发布,亦不清楚被告是如何购买。

被告再盘问另一名案发时驻守卫生署卫生防护紧急应变及项目管理处的警员莫淯麟指,他是在2022年2月24日递交检测,但莫是否知道他的隔离令是在哪时发出。莫指,根据卫生署系统记录,是在同年3月26日向被告发出隔离令。

控罪指,被告雷宝林自知属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即 2019冠状病毒(COVID-19),于 2022年2月24至28日,藉身处下列地点及其内作出的行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

涉事地点包括:2022年2月24日在深水埗西九龙中心2楼「吉野家」、深水埗汝州街257号地下「炯记手撕鸡」;同年2月25日港铁深水埗站开往旺角站的列车、旺角西洋菜南街51号友诚商业中心地库「美心MX」、港铁旺角站开往深水埗站的列车、深水埗钦州街黄金中心地库「惠康超级市场」及深水埗西九龙中心4楼「百佳超级市场」。

另同年2月26日在港铁深水埗站开往尖沙咀站的列车、港铁尖沙咀站开往深水埗站的列车;同年2月27日在港铁深水埗站开往尖沙咀站的列车、港铁尖沙咀站开往深水埗站的列车;同年2月28日在深水埗钦州街56号地下「海港冰厅」。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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