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申覆核求裁定纪录聆讯无效发还长俸 择日颁书面判词

2023-05-09 13:42

申请人欧智威。资料图片
申请人欧智威。资料图片

曾被停职四次的前警员欧智威,去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警务处没有恰当通知他在其退休前休假期间进行纪录聆讯,令他从警长降级为警员再被革职,要求法庭裁定其纪录聆讯无效,下令警务处发放其退休金及每月长俸金。警务处一方指处方曾致电及寄信通知他,如他不检查邮箱属咎由自取,他则认为必须亲身通知。杨家雄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本案申请人为欧智威,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欧今没有法律代表,在庭上自行陈词指,他在2021年合理合法地提出自愿退休申请,但警务处把他革职,剥夺其退休金及每月长俸金,认为事件涉程序不公。他指2021年12月9日他已获批提早退休,上级已指其纪律聆讯已取消,及后一直没有上级指他有纪律问题,但2022年1月10日却被通知纪律聆讯排期在2022年1月20日举行,他表示不满处方为何在他退休前休假期间仍安排纪律聆讯,又指他已是退休公务员,处方则指他休假中但尚未离职,仍需继续纪律聆讯。他质疑处方以打电话及寄信方式通知他有关纪律聆讯事宜,只为加快速度把他革职,处方理应派人面对面亲身通知。

答辩方指整个司法覆核申请建基于误导性资料,欧一直以来收到处方电话通知及大量文件,情况并非纪律聆讯在欧不知情时举行,而是欧明知而故意不出席纪律聆讯,没有在纪律聆讯作辩护,所以纪录聆讯并无程序不当。欧不争议其最终离职日期为2022年7月7日,欧虽称其委任证于2022年2月16日已被烧毁,代表他已非警察,但他在2月至6月期间一直受薪,说法自相矛盾。更何况如欧不满意纪律聆讯裁决,大可就裁决提出上诉,法庭不应接纳其司法覆核申请。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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