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主席陈朗升被控阻差办公表证成立 署理警长 : 被告不断大吵大闹
2023-05-17 17:52
香港记者协会(记协)主席陈朗升于2022年9月初,到旺角麦花臣场馆采访朗屏邨业主大会前,涉嫌拒应警员要求出示身分证。他否认各一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属交替的阻碍公职人员罪,案件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当日拘捕被告的署理警长作供时指,经过涉案女警及他截停后,被告选择无视,不断大吵大闹,更反指「边到有人呀,无人阻住人呀」,最后他认为存有逃走意图下对被告扣上手铐。裁判官梁嘉琪听毕控方举证后,裁定本案表证成立,押后案件至明天(18日)续审。
被告大吵大闹 反指「边到有人呀,无人阻住人呀」
被告陈朗升(41岁,网媒《Channel C》副采访主任)被控于2022年9月7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奶路臣街38号麦花臣场馆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女警员26781;交替控罪则被控于同日同地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女警员26781。
军装巡逻警员11130麦乐垣作供时,表示当日在场馆外见到涉事便装女警员26781梁敏仪截查被告,他就站在该女警身旁作戒备,同时被告无出示身分证,被告问女警驻守哪里、为何要搜身,他表明都是隶属同一组别,及后被告被捕时,他负责检查被告的随身物品,发现银包、电话及银色卡套并有一张身分证。
麦在盘问时形容,该女警有礼貌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辩方大律师江美仪再引用麦的记事册和书面口供指,他写下「随后由女警得知」,以对被告表露身分及发出警告,质疑他不是目击事件。麦承认没记录对话,但一直目击和听见在他面前发生的截查过程,否认没有发生过事件。
署理警长58490黎学宇供称,当日与同僚见到涉事便装女警员26781梁敏仪截查被告,但因被告大吵大闹而决定上前协助,便站在被告面前,距离为1.5米至2米,该女警向他汇报被告不合作,已向他作出警告并没有出示身分证,惟被告无视警告,不断大吵大闹及逐一向他们询问驻守地点,其后黎和同僚均有回答被告他们驻守哪里。
黎再称,他跟被告讲「冷静啲」,重申早前已经对被告回答驻守地点,同时留意当时有途人行出马路,遂要求被告冷静及后退,被告反指「边到有人呀,无人阻住人呀」,同样来到现场的警署警长随即发出口头警告,但被告继续大吵大闹,手舞足蹈,之后警署警长要求「拉佢(被告)」,并将被告的手捉住及把其压向墙边,加上认为被告有逃走意图,他便拿出手铐以反手扣著被告双手,先后以「阻挠警员26781执行职务」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名宣布拘捕。
江盘问黎时指,被告当时可能只是大声地说话,或者某些原因提升声线,并非大吵大闹,且指出因警署警长便装执勤,被告才询问其编号及驻守地点。黎认为被告当时有手舞足蹈,出现肢体动作,故不同意辩方相关说法。
警署警长张青龙另供称,他当日位于奶路臣街近染布房街时,望见同僚正在截查1名情绪激动的人士即被告,被告当时说话亦非常大声,令他距离约30米至40米能够听到部分说话,包括「你边位呀?你驻守边到?」,他随即上前观察发生何事,到达该处时被告大声地向他问「你又系边位呀?」,他便表露身分并指出「我系公众活动管理组警长,我姓张嘅」,以及要求被告打开袋子让警员检查,再提醒被告冷静下来,否则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作出拘捕,但被告仍然继续问「你边位呀?你守边到呀?」、「呢度边有人呀!」及「我问紧你嘢呀!」。
江在盘问下向张问及,当时街上人来人往,是否都需要表达出其身分,并问及张会否知道过去有便衣警曾于网上公开被告的身分证号码。张回应,同意需要表达身分,但不知悉被告的事情。
梁官听罢控方案情后,裁定表面证供成立。辩方随即表示,被告将出庭自辩。梁官于是把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
法庭记者: 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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