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商人阮乔坤同居女友罗美坚被裁定作假证供 判监12个月

2023-07-21 16:18

航运商人阮乔坤同居女友罗美坚。 资料图
航运商人阮乔坤同居女友罗美坚。 资料图

前特首董建华的世交、已逝世航运商人阮乔坤同居女友罗美坚,曾于2009年为了司法程序而虚假地说出阮「死后无嗣」,两年后以失实誓章及假文件与阮家子女争产,最终被裁定败诉。事隔多年后,她早前被裁定1项宣誓下作假证供罪名成立,今日于区域法院(转移至荃湾法院)被判监12个月。

控罪指,被告罗美坚(64岁)于2009年7月16日在香港,身为依法宣誓的证人,为某一司法程序,即在澳洲昆士兰最高法院席前申请授予遗产管理书,而在誓章上故意作出1项在该程序中具关键性的陈述,且知道该项陈述是属虚假的或不相信该项陈述是属真实的,即死者阮乔坤先生死后无嗣。

暂委法官温绍明指,被告行为不谨欺骗法庭,亦阻碍执行公义,判处监禁以外的刑罚并不适合,同时她离开了香港8年,案件延误的主要责任应在其身上。

温官先引述辩方求情表示,被告过去担任地产代理,现时已退休,本案源自于家庭纠纷,事后没有人蒙受损失,事件亦已发生了约10年,同时被告已重新生活,自力更生,更需要照顾其兄长儿子的一家,希望法庭给予机会,并以缓刑方式处理。

温官再判刑时指,本案罪行最高刑罚为判监7年,可见控罪是严重的,宣誓为司法程序的重要一环,对其运作应给予尊重,被告的行为不谨欺骗法庭,亦阻碍法庭执行公义,虽本案已发生了10多年,但价值并不小,该位于澳洲的物业总值29万澳元,因此认为判处监禁以外,其他刑罚并不适合。温官另指,本案不是一宗单纯的欺骗案件,被告当时陪伴在侧,若阮乔坤较早时间安排遗产,相信被告理应被分配一部分,可惜「天不从人愿」,被告与阮子女的诉讼中成为被告人,最终被判处败诉,因此法庭考虑在这不寻常的背景下,会给予同情的。

温官续指,被告即使一生奉公守法,但她离开了香港8年,案件延误的责任主要在其身上,本案控罪亦与妨碍司法公正罪的性质相近,虽认为刑事及民事案件难以作出比较,但均有严重性,对维护法治是重要的,且被告欲拥有该物业的控制权,物业价值是重要的考虑,惟事发后没有人蒙受损失,以1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再考虑被告一生奉公守法及审讯时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共扣减3个月后终判囚12个月。

辩方在判刑后曾向温官称,被告拟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保释等候上诉,惟温官随即表明,这应该转交到高等法院上诉庭处理。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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