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议员质疑条文含「自称」易误堕法网 关注漏报是否一定违法

2023-07-25 18:50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立法会草案委员会今日(25日)进行首次会议。Istock示意图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立法会草案委员会今日(25日)进行首次会议。Istock示意图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来自3个工作界别的从业者,包括社福界、教育及医疗衞生界合共23类人士,如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须尽快举报,违例者最高可判监3个月及罚款5万元。立法会草案委员会今日(25日)进行首次会议,选委会界别议员黎栋国关注条文中部分专业执业者为「自称」,指以现时行文形式,「我黎某人自称乜乜乜就会中咗(触犯法例),其实喺法律上好危险。」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表示,草案目的是为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并要求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草案亦赋予当局设立举报者指南,机制将会在立法会宪刊后18个月后正式实行。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图为曾发生虐儿事件的童乐居。资料图片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图为曾发生虐儿事件的童乐居。资料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表示,草案目的是为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并要求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资料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表示,草案目的是为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并要求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资料图片
选委会界别议员黎栋国关注条文中部分专业执业者为「自称」。资料图片
选委会界别议员黎栋国关注条文中部分专业执业者为「自称」。资料图片
工联会议员梁子颖指出,教师亦需被保护,认为政府须给予更清晰的指引。资料图片
工联会议员梁子颖指出,教师亦需被保护,认为政府须给予更清晰的指引。资料图片
选委会界别议员梁毓伟关注条例中「儿童」的定义。资料图片
选委会界别议员梁毓伟关注条例中「儿童」的定义。资料图片
自由党议员邵家辉指,草案涵盖专业人士多,质疑部分人士如药剂师等是否对于政策有作用。资料图片
自由党议员邵家辉指,草案涵盖专业人士多,质疑部分人士如药剂师等是否对于政策有作用。资料图片

政府增拨2500万恒常支援

黎栋国关注条文中部分专业执业者为「自称」,如临床心理学家等,并关注行业是否已受法律管辖,以及是否已谘询相关行业。黎更指,以现时行文形式,「我黎某人自称乜乜乜就会中咗(触犯法例),其实喺法律上好危险。」医务衞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李统殷指,草案提及的行业均受法律规管,而草案中含「自称」的行业为受衞生署认可专业计画下行业,按其专业自主原则,学会为本的安排自我规管,有其专业规管。至于谘询方面,李指已进行两轮咨询,向相关行业发信询问,就立法原则及条文询问。黎要求当局补充书面回覆,并追问政府预留多少资源在该草案上,包括执行及跟进受虐儿童个案,何启明指增加2,500万元恒常资源用作执法、支援、培训及公众教育。社会福利署副署长黄国进则指,将增设41个常额职位配合工作,会密切留意实行草案后,如有需要会在既有渠道争取资源。

漏报一定违法?劳福局:会设举报者指南

自由党议员邵家辉指,草案涵盖专业人士多,质疑部分人士如药剂师等是否对于政策有作用。另外,他亦关注如专业人士不小心而未有通报虐儿事件,是否一定会被定罪。梁振荣回应称,专业人士在工作时有合理理由须通报虐儿事件,将按草案准则处理,亦会为专业人士设立举报者指南,将虐儿情景罗列其中,以供参考。李统殷则指,专业人士的工作环境不一,较难一概而论,但就儿童安全而言,认为罗列23类人士合理。

身兼注册教师的工联会议员梁子颖指出,教师亦需被保护,认为政府须给予更清晰的指引,担心条例实行后容易影响教师的职业生涯。何启明表示,教师身份是重要揭发者,可以寻找出受虐儿童,草案将责任归于专业人士,待制度实行后,亦会交由不同专业机关自行更新其指引。至于儿童自虐情况,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指,亦有保障强制举报者的权益,包括作出举报后不会招致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责任,亦会听取合理辩解。梁振荣指,现时非强制举报,鼓励专业人士就此举报,社署及相关政策局亦有详尽指引,惟未有更新为强制举报,如经立法会刊宪将在第四季启动相关工作。

选委会界别议员梁毓伟关注条例中「儿童」的定义,以及当局在法例实行前有否跨部门工作。梁振荣回应指,2021年已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组,包括劳福局、教育局、医衞局和保安局,由社署及警方接收相关举报。至于「儿童」的定义,黄国进指,因应《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把 「儿童」和「少年」界定为18岁以下人士,因此拟定《条例草案》时亦把「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人士。他又指,现时举报多数由专业人士转介,2022年共收到约1,200个虐儿个案转介,转介者中学校教师、校长等占25%、医护人员占约20%,而社会服务单位则占超过40%。

选委会议员江玉欢关注免责辩护,形容「好死」,而律师会建议加设另一免责辩护,「在其他任何合理的情况下」,令专业人士更放心;以及有否时间表扩展条例至全民或其他职业,如家佣等。何启明认为免责辩护需要再讨论,至于全民举报则需要细思,因现时专业人士举报者配套一定训练,草案亦有相对培训,或其后从事相关行业需要受训。何认为难以让全民进行培训,相信有难度,担心举报数量会大幅增加,亦非成本效益高的方法。

记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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