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饮食服务公司违反《雇佣条例》 判罚款5.4万元
2023-08-14 16:59
莱山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依时向雇员支付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今日(1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54,000元。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后7天内向3名雇员支付工资,涉及款额约13万7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雇员发放工资。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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