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等人违限聚令申请终极上诉许可被拒 终院指限聚令已失效 诠释规例已完全没有意义
2023-09-07 12:35
李卓人等工党成员2020年五一劳动节以四人一组游行到政总外请愿,被裁定违反限聚令,参与受禁羣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缓刑一年半。工党4人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伟航及麦德正本周一申请终极上诉许可被拒,终审法院今颁布书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今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为「一纸空文」,诠释规例已完全没有意义,亦不涉重大广泛的重要性,日后有其他疫情出现亦未必会颁布同样的紧急规例,故认为终院没有必要就该规例作诠释。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义、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邓国桢处理。其书面理由指,四人希望挑战禁止聚集的紧急规例侵犯集会自由,要求终院诠释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当中「群组聚集」的定义,以及什么情况可构成「合理辩解 」,但终院指出有关规例已在今年3月31日起失效,故四人欲争议的规例已成为「一纸空文」,规例的合宪性及相称性问题、「群组聚集」的定义已完全没有意义,亦不具重大广泛的重要性,令案件是否有实质及严重不公的情况亦不值得争议。
判词指,即使工党一方坚持日后如有类似疫情出现,当局或会实施类同的规例去禁止聚集,故认为案件争议点具重大广泛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法庭考虑SARS至新冠肺炎爆发相隔不足20年,希望终院批出上诉许可。惟终院表示希望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轮疫情出现,亦无证据基础假设当局会颁布同样的紧急规例,遑论会选用类似措辞及诠释。
终院认为预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会根据该流行病的性质、传染方式和其他考虑因素而定,当年SARS爆发与新冠肺炎的性质亦迥然不同,所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也判若天渊。涉案的紧急规例并非成文法,而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疫情的紧急情况及最新发展,而订立的公共卫生规例,有效期短暂并经常作出修订,涉案规例在本案正审前更已修订八次,故终院不会就该规例作诠释,拒绝四人的上诉许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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