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副主席陈政龙:若受压拒代表当事人 对法治有一定冲击
2023-11-01 11:43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昨日(31日)出席于法国巴黎举行的国际律师协会第75届周年大会。陈政龙在大会中的小组讨论环节发言时表示,香港的大律师专业、独立,无畏无惧地代表争议案件中的当事人,市民才有真正的选择,令法治不受影响。
陈政龙表示,大律师作为独立的讼辩者,受当事人委聘,在法庭为他们辩护时,绝对不应受外来压力影响,亦要独立地不受个人的看法或利益左右。他表示,不受外来压力影响这点比从前困难,特别是个别人士对社会或政治议题,或者律师、司法制度等的意见或批评,在网络上容易在短时间内传播为讼辩者添上压力;特别当大律师代表不受公众欢迎的当事人时,讼辩者的独立性最受考验,亦最需要在这时候展现。
陈政龙表示,大律师为当事人在法庭为他们辩护,不代表大律师认同当事人的目的或行事方式,而是因为大律师专业要求他们必须处理在其能力和经验范围内的案件,这种专业职责包括 「不可拒聘原则」,该原则要求大律师不可以因为其对于当事人的个人意见,包括对于当事人的品格、声誉或信念的意见,拒绝接受委聘。
陈政龙指出,香港只有大约1600名大律师,数目不算多,公众人士在有需要时,必须能真正地有选择,即在制度容许下,决定由哪一位大律师代表自己。部份人往往把当事人、具争议的案件及大律师连结在一起。如果大律师因为感到受压而拒绝代表当事人,这对法治会带来一定冲击。只有讼辩者不受压又无畏无惧,市民才有足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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