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新蒲岗淫窟 拘内地女负责人及3泰籍女
2024-01-17 22:22
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7日)下午约4时突击搜查爵禄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警员拘捕单位内一名44岁内地女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单位内另外3名年龄介乎28至40岁的泰国籍女子,亦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查。行动中,人员检获避孕套、毛巾等。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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