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占领立法会大楼案 2名记者求情指望法庭考虑罚款

2024-02-06 16:37

黄家豪求情称为「攞更好角度拍摄」而进入会议厅,望法庭考虑罚款处理。资料图片
黄家豪求情称为「攞更好角度拍摄」而进入会议厅,望法庭考虑罚款处理。资料图片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持续冲击立法会大楼后闯入会议厅,2名记者早前被裁定暴动罪脱,进入会议厅罪成,今于区域法院连同4名认罪被告进行求情,其中一名被告、港大前学生会会长亲自求情,提及投身反修例倡议为义不容辞、认罪只是了解暴动罪定义寛松等,语未毕便遭暂委法官李志豪阻止并称法庭非表达政治取向地方。各人将于3月16日接受判刑。

承认暴动罪被告为22岁罗乐生、27岁毕慧芬、27岁孙晓岚及26岁沈镜乐。24岁黄家豪及34岁马启聪暴动罪脱,但2人被裁定进入会议厅罪成。同案另一批被告,包括王宗尧,将于本月21日求情。

被告之一黄家豪的代表律师求情指,黄以城大编委记者身份进入立法会,只为「攞更好角度去拍摄」,无发生肢体冲撞,虽一度接触被撕毁的《基本法》,但目的只是作传媒工作,无意图干扰证物,最终没影响警方调查由何人撕毁《基本法》,望以罚款处理。热血时报记者马启聪代表律师亦表示望法庭考虑罚款。

李官批准孙晓岚自行读出求情信,孙表示由中学开始关心学童精神健康,2019年修读人权法硕士,还柙期间仍报读相关课程,当中提到认罪原因,「了解法律条文字面含义…即使无损坏任何野…冇用暴力….已经触犯定义寛松嘅暴动罪」,李官即时暂停孙的发言,并指「呢到唔系舞台去表达个人意见」,强调内容不应涉及政治。

毕慧芬因另案被还柙,控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惩教署确认现服刑期。

案件编号:DCCC606-610、1069/2020,259/2021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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