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民众党成员马治薇被指收大陆资助参选立委 遭起诉求刑3年8个月并收押

2024-03-01 17:24

马治薇涉收大陆资助参选台立委遭起诉。  桃园市选委会
马治薇涉收大陆资助参选台立委遭起诉。 桃园市选委会

台湾无党籍桃园一选区立委参选人的马治薇,涉嫌接受大陆资助折合台币百万馀元的美金、泰达币竞选(约港币24万元),桃园地检署今(3月1日)天侦结起诉,审酌她犯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3年8月,罚款200万元台币(约港币49万元),移审后桃园地院裁定延押。

前民众党员马治薇今年初以无党籍身份参选桃园市立委第1选区(芦竹、龟山与桃园15里),期间被检调查获涉收受大陆逾新台币100万元(约25万洪港币)资助参选,马女被桃园地方法院收押禁见,民众党也将她开除党籍。

桃园地检署表示,马治薇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反渗透法之受渗透来源资助为参与竞选行为,以及《国家安全法》之为境外敌对势力交付公务上应秘密文书等罪嫌,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马治薇涉收大陆资助参选台立委遭起诉。 中时资料图
马治薇涉收大陆资助参选台立委遭起诉。 中时资料图

调查指,马治薇自去年4月、5月间起多次前往大陆,分别收受资助美金1万元及5000元,再于10月间、12月间,多次前往大陆地区,随后收取虚拟货币「泰达币」8306元、1106元、9910元,隐匿金流作为选举所用。

马治薇在参选期间,提供台湾「中央各机关国会联络名册」(内含总统府、监察院、考试院、行政院等行政机关及情治单位之相关职称、姓名、联络电话等资讯),交付公务上应秘密的文书,并受对方有关选举活动的指示,而有受渗透来源资助、指示为参与公职人员选举竞选行为。

桃检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3年8月,并科罚金200万元,以儆效尤。桃园地院认有羁押之必要,应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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