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联合出版社等涉售教科书合谋定价案开审 被告称若无回应折扣建议 不构成「协议」

2024-04-15 14:55

商务与联合出版认为,无回应拆扣建议便不构成「协议」。图左黑衣者为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刘骏轩摄
商务与联合出版认为,无回应拆扣建议便不构成「协议」。图左黑衣者为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刘骏轩摄

竞争事务委员会2020年入禀控告天利行书局、商务印书馆、联合出版及天利行的总经理就出售中小学教科书的事宜合谋定价、围标及瓜分市场,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竞委会指本案针对被告于2015年《竞争条例》生效后仍继续执行相关协议,商务及联合出版社一方则指出,若只有单方面提出折扣建议,其他人并未回应是否同意,便不构成所谓协议。

本案原告为竞争事务委员会,由Kassie Smith KC代表,四名被告依次是天利行书局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天利行的总经理许超明。竞委会要求法庭宣告被告违反「第一行为守则」、判处各答被告罚款,以及取消许超明的董事资格。

竞委会只追究书商2015年竞争条例实施后仍继续执行折扣协定

竞委会开案陈词指,教科书书商于2011年举行零售业商会的会议中,时任主席许超明「建议」业界协议将给予顾客的折扣定于不多于10%,许又「呼吁」会员将现有教科书订单的折扣水准降低至最多12%,但竞委会并非为了追究2015年《竞争条例》实施前的书商协议行为,而是条例实施后书商仍继续执行相关协定,而有关协定将于审讯中透过展示whatsapp、电邮及证人供词等证据证明。另外,许超明等人于2017年得悉被查后,更改了一向给予学校的7%折扣,相信并非巧合下发生。

商务、联合:无回应折扣建议 不算有协议

商务及联合出版社的代表大律师指,竞委会需要证明各被告之间于2015年前已存在相关协议,如只是单方面有人提出折扣数字,而对方没有回应,便不构成所谓协议。答辩方又质疑竞委会没有对其他零售业商会持分者作出指控,亦欠缺出版商的证供。

天利行:学校选书商不一定因为折扣

天利行及许超明代表资深大律师黄佩琪表示,有些零售商与学校有长久合作,学校可能因服务和信任度而选择不同零售商,中标不一定基于折扣优惠。而法定最低工资于2015年前有所调整,不能排除致使成本上升的因素,导致书商折扣减少。

案件编号:CTEA2/2020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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